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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仅保留14项

时间:2017-05-16 14:18   来源: 互联网    作者:文辉  阅读量:16425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林雍)近年来,省财政厅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抓手,着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截至目前,我省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仅保留14项。

落实权责清单。省财政厅对自身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核查梳理,逐条逐项排查分析,共确认财政行政权力事项75项。对照行政权力清单,逐项编制责任清单,对实施部门、项目名称、责任事项等进行了明确,做到“有权必有责”。在省政府网站和厅网站对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根据行政权力事项增加、取消或下放、变更权力要素等内容,及时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调整。

加大收费清理力度。近年来,按照国家关于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要求,我省积极贯彻落实相关政策精神,2013年以来共取消77项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016年,按照省委、省政府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部署,暂停征收企业按销售(营业)收入1.2‰计算缴纳的防洪保安资金。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并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合并后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按原标准的80%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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