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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深化“放管服”改革

时间:2017-05-19 14:45   来源: 互联网    作者:白鸽  阅读量:8677   

中国江西网讯 全媒体记者陈文秀报道:5月18日,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获悉,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省政府近日下发《关于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加强基层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力争全省基层监管分局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今年起连续3年,省财政每年安排经费3000万元,用于基层监管部门提升执法能力的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探索建立食品药品职业化检查员队伍

据了解,我省将加快推进县级监管部门内部融合步伐,综合设置部门内设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精简机关和直属单位,统一执法主体,合理调配专业人员,充实基层监管一线。

基层监管分局为县级监管部门的派出机构,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市场监管工作,并纳入辖区内乡镇(街道)公共安全监管体系。对市场监管任务较重的乡镇(街道),原则上按乡镇(街道)设基层分局;其他乡镇(街道),可按经济区域设基层监管分局。

我省要求,推进监管力量向基层一线倾斜,各基层监管分局人员配备不少于5人。招录食品、医药、特种设备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基层。力争5年内从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学历为食品、药品或相关专业的达到75%。积极探索建立食品药品职业化检查员队伍。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基层监管分局业务用房建设标准。按照“五统一”要求,全省基层监管分局办公场所、服务窗口、执法车辆等使用统一的标志标识,落实统一着装要求,增强社会公众认知度。

每年安排3000万补助基础设施建设

我省提出,合理配置执法车辆。在现有车辆的基础上,优先保障基层监管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需求,每个基层监管分局至少配备1辆监管执法用车。力争在2017年完成全省100个县(市、区)县级食品安全快速检验车的配备,提高抽检的靶向型。

我省还将加大规范化建设资金投入。2017年起连续3年,省财政每年安排经费3000万元,用于基层监管部门提升执法能力的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每年拿出一定的经费,通过以奖代补或项目等形式,专项用于基层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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