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赣商财网 > 江西

小毛贼入室偷480元获刑半年

时间:2017-05-24 17:29   来源: 互联网    作者:文辉  阅读量:19424   

中国江西网讯 李凤玲、秦双双、全媒体记者何柳斌报道:小学文化的“90后”毛某整日游手好闲,两次趁他人不在潜入其家中作案,窃得现金480元。日前,进贤县人民法院判决了这起盗窃案,毛某因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9月1日上午,毛某乘被害人涂某家中无人,秘密进入涂某家中,将藏于衣柜内的80元现金窃取。涂某返回家中后,发现毛某在其家中,毛某借机离开。涂某追至其家中,向其父亲毛某某告状并要回被盗的80元现金。

2017年1月9日10时15分许,毛某乘彭某家门未锁,偷偷进入彭某家中,在二楼卧室内翻找到一个红色钱包,将包内400元现金窃取后离开。之后,毛某被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两次入户窃取他人现金480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江南都市 报)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