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赣商财网 > 景德镇市

景德镇市政府召开新农村建设专题会议

时间:2017-03-28 01:03   来源: 互联网    作者:柳五  阅读量:14828   

景德镇在线讯(施福)日前,市政府召开新农村建设专题会,研究《景德镇市“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三年行动方案(送审稿)》和《2017年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方案(送审稿)》,部署下一步工作。市长梅亦主持会议。她强调,要认真落实省里要求,像抓精准扶贫一样抓好新农村建设工作,突出特色,精准发力,确保我市新农村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锋,副市长徐耀纯,市政府秘书长张维汉出席会议。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梅亦强调,开展好“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不仅要建设好看得见摸得着的硬件,还要提升公共服务和人居环境等软件,更要抓好乡风文明建设,做到“人的新农村”与“物的新农村”共同推进。一是要充分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农民群众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要最大限度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投资投劳;要广泛宣传发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建设自己的美好家园。二是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在加大财政配套力度,确保新农村点建设正常、有效开展的同时,加大融资力度,进一步拓宽我市新农村建设资金渠道,为新农村建设提供资金保障。要完善资金拨付与项目建设监管工作,确保新农村建设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三是加强规划引领作用。要强化顶层设计,做好“一带三边五线”新农村点的规划布局,既要与省里对好表,又要体现自身特色。农民建房要按照与地域相匹配的风格要求,统一规划,统一把关,高标准建设样板村。四是完善机制强化督查。要按照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新农村建设长效机制。要落实市、县(市、区)、乡镇、村两委、村民理事会和农民群众的工作责任,形成农民主体、乡镇主抓、县区主导、市级指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加强督查检查,抓进度、查实效,建立完善新农村建设奖惩制度,层层压实责任,严格考核问责,确保各项工作举措落到实处。

刘锋、徐耀纯就新农村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来源:景德镇日报)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