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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小微企业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提高至50万

时间:2017-04-06 15:14   来源: 互联网    作者:李陈默  阅读量:6335   

中国江西网南昌讯 记者张雁报道:4日,记者获悉,南昌市近日出台《支持全市推进产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与服务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提出支持“工业发展倍增、服务业发展倍增、现代农业产业提质增效、招商引资倍增”14条税收优惠政策。《政策措施》在税收政策方面有明显变化,如将原来的“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调整为“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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