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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中心城区调整公租房租赁补贴标准

时间:2017-05-16 14:01   来源: 互联网    作者:李陈默  阅读量:11245   

中国江西网南昌讯 (记者余红举)5月15日,记者从南昌市政府获悉,根据相关政策,南昌市日前同意调整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标准。

据了解,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面积调整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城市低保家庭的租赁补贴标准调整到17元/平方米/人/月;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即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倍的家庭)的租赁补贴标准调整到l0元/平方米/人/月。南昌县、新建区、进贤县、安义县应结合各县(区)实际制定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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