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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威股份:关于董事离职及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变更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

时间:2019-08-14 17:15   来源: 东方财富    作者:安远  阅读量:19548   

证券代码:300535 证券简称:达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0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离职及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变更董事会下设专 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董事离职及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 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曾晓林先生、杨斯盛先生的辞职报告,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曾晓林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一职和副总经理一职,辞去上述职务后,曾晓林先生继续在公司负责运营管理工作;杨斯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一职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一职,辞去上述职务后,杨斯盛先生继续在公司负责研发工作。曾晓林先生、杨斯盛先生的原定任期为 2017 年 4 月 26 日至 2020 年 4 月 26日。曾晓林先生、杨斯盛先生辞职后,公司董事人数为 7 名,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曾晓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40,000 股,杨斯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62,000 股(股票全部来源于股权激励限售股,目前未解除限售)。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曾晓林先生、杨斯盛先生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仍须继续遵守前述法律法规中有关股份买卖的限制性规定。 由于原董事离职,同时根据公司治理实际情况需要,为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9 人调减为 7 人,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由 6 人调减为 4 人,独立董事人数3 人不变。 二、 变更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 因杨斯盛先生辞去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一职,董事会同意选举李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调整前后成员组成情况: (1)董事会成员组成如下: 变更前成员:严建林、曾晓林、闫全红、李红、李汶家、杨斯盛、姜玉梅(独董)、金勇(独董)、杨记军(独董) 变更后成员:严建林、闫全红、李红、李汶家、姜玉梅(独董)、金勇(独董)、杨记军(独董) (2)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变更前成员:姜玉梅、杨记军、杨斯盛 变更后成员:姜玉梅、杨记军、李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事宜,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治理情况,有利于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调减后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董事会组成人数、任职要求的相关规定;本次董事会成员调整事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为进一步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和战略决策水平,使公司的治理结构符合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同意将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9 人调减为 7 人,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由6 人调减为 4 人,独立董事人数 3 人不变。本次调减董事会成员人数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调整事项符合公司治理实际需求,因此同意本次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达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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