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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21:上海电力关于与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和闵行区人民政府签署合作

时间:2019-09-06 08:03   来源: 东方财富    作者:苏婉蓉  阅读量:13673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 2019-71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和闵行区人民政府签署 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协议为公司与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和闵行区人民政府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具 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协议的履行对公司 2019 年度的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预计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对以后年度的业绩影响尚不确定。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与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为高质量推进杨树浦电厂土地项目开发,近日,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1、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 性质:区级人民政府 与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2、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性协议,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与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签署《闵行发电厂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示范工程项目合作协议》 为积极推进闵行发电厂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示范工程项目进程,近日,公司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 2019-71与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签署了《闵行发电厂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示范工程项目合作协议》。 1、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 性质:区级人民政府 与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2、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性协议,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与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双方明确,坚持高起点规划、高品质建设、高水平管理,把杨树浦电厂项目打造成为上海市黄浦江两岸卓越全球城市的标杆项目。一是加快开展杨树浦电厂转型规划设计国际方案征集,成为新时期上海城市有机更新的典型示范区与典型示范项目,力争在 2019 年底之前完成杨树浦电厂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二是加强功能和产业导入,坚持“国际一流、国内顶尖”的标准,集聚能源与环境、文化创意等旗帜性、引领性、龙头性企业总部、研发中心落地,力争在正式开工前签订 1-2 家龙头性企业总部入驻的框架性协议。三是加大历史建筑修缮保护和活化利用,以文化为魂,围绕杨树浦电厂百年历史底蕴和“红色基因”的传承,彰显历史积淀的同时,向史而新,营造独具魅力、特色的滨水文化空间,力争在 2020 年上半年签订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的合作协议。 (二)与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签署《闵行发电厂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示范工程项目合作协议》 闵行发电厂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示范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闵行燃机项目”)装机规模为 1 套 45 万千瓦(F 级)和 1 套 75 万千瓦(H 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其中 H 级燃气轮机为国产 H 级重型燃机首台示范工程。该项目已获得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批复,计划于 2019 年内开工建设。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支持公司发展和闵行燃机项目,将向公司提供优质配套服务。公司承诺投资项目符合闵行区产业政策导向,在生产经营期间,依法纳税,遵守各类政府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 2019-71规章制度。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和闵行区人民政府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是公司根据国家能源和产业政策,积极推进两个老电厂的转型发展,有利于充分发挥双方资源优势,拓展合作领域和提升合作内涵,把杨树浦电厂项目和闵行燃机项目打造成标杆项目和精品工程。 上述协议的履行对公司 2019 年度的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预计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对以后年度的业绩影响尚不确定。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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