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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26:ST菲达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暨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时间:2019-09-16 09:59   来源: 东方财富    作者:谷小金  阅读量:6740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暨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大型燃煤锅炉微细粉尘减排技术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 新项目名称: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93,869,001.52 元 及募集资金专户中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3]80 号《关于核准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3,444,725 股,发行价 11.85 元/股,共募集资金 751,819,991.25 元,减除发行费用 19,035,142.8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32,784,848.40 元(以下简称“2013年募集资金”)。2013 年募集资金于 2013 年 3 月 19 日到账,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13〕50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专户余额情况 1、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2013 年 3 月,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等四家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有关情况详见于2013年3月27日披露的公告临2013-011 2014 年 8 月,公司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之后,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保荐人”)签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书》,聘请保荐人担任 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2014 年 9 月,公 司、保荐人与各开户行分别签署了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有 关情况详见于 2014 年 9 月 26 日披露的公告临 2014-065 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19 年 8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 2013 年募集资金 641,198,788.32 元(包 括以前年度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46,225,359.83 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 金 637,921,384.32 元,2019 年 1~8 月使用募集资金 3,277,404.00 元;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70,000,000.00 元;剩余 2013 年募集资金为 25,661,101.85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4,139,326.83 元,不包括注销“偿还银行贷款项目”与“除尘设备配套高频电源 及节能控制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基本账户的存储余额 64,285.06 元)。截止目前,除按规定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其 余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 截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2013 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后承诺投 截至 2019 年 8 截至 2019 年 8 项目名称 初始存放金额 资金额[注] 月 31 日累计投 月 31 日投资进 入金额 度大型燃煤锅炉微细粉尘减排技术装备 46,008.48 39,803.26 30,416.35 76.42%产业化建设项目除尘设备配套高频电源及节能控制器 9,033.00 724.03 724.03 100%产业化建设项目大气污染防治工程 6,237.00 6,237.00 6,356.96 100%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合计 73,278.48 58,764.28 49,497.34 - 注: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 2016 年 12 月,公司将“大型燃煤锅炉微细粉尘 减排技术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中的 6,205.23 万元和“除尘设备配套高频电源及 节能控制器产业化建设项目”中的 8,417.31 万元,合计 14,622.54 万元募集资金 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 截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2013 年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序号 专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已使用金额 存储余额(注 1) 承诺投资项目 中国工商银行 大型燃煤锅炉 1 股份有限公司 1211024029 460,084,848.40 304,163,548.82 25,596,719.51 微细粉尘减排 诸暨支行 245247019 技术装备产业 化建设项目 浙商银行股份 3310010010 除尘设备配套 2 有限公司杭州 1201005517 90,330,000.00 7,240,251.02 已销户(注 2) 高频电源及节 分行 31 能控制器产业 化建设项目 招商银行股份 5779028397 大气污染防治 3 有限公司绍兴 10118 62,370,000.00 63,569,628.65 64,382.34 工程研究中心 诸暨支行 建设项目 中信银行股份 7332510182 偿还银行贷款 4 有限公司杭州 600057686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已销户(注 3) 项目 玉泉支行 合计 732,784,848.40 494,973,428.49 25,661,101.85 注 1:“存储余额”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4,139,326.83 元;不包括注销“偿还银行贷款项目”与“除尘设备配套高频电源 及节能控制器产业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基本账户的存储余额 64,285.06 元;不包括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46,225,359.83 元;不包括已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70,000,000.00 元。 注 2:详见于 2017 年 1 月 6 日披露的公告临 2017-004 号《浙江菲达环保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注 3:详见于 2016 年 1 月 4 日披露的公告临 2016-001 号《浙江菲达环保科 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大型燃煤锅炉微细粉尘减排技术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是公司为应对《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而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原规划总投资 69,145.00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 47,912.00 万元,根据实际募集净额调整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 46,008.48 万元,其后 6,205.23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投资金额调整为 39,803.26 万元。本项目是公司为实现产品结构优化,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发挥公司在电袋复合式和旋转电极式除尘器开发、制造加工方面的优势,通过建立电袋复合式和旋转电极式除尘器研发生产基地,实现电袋复合式高效除尘器和旋转电极式除尘器系列产品的产业化。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新增年产 15 台套电袋复合除尘器和 15 台套旋转电极式电除尘器的生产规模。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及原因 (一)变更情况 “大型燃煤锅炉微细粉尘减排技术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304,163,548.82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93,869,001.52 元(包含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7,000 万元,占最近一次承诺投资金额的 23.58%)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变更原因 1、近年来公司为与国际先进制造水平接轨,通过外延式并购、信息化建设、智能化制造、精益管理生产及协同制造联盟等手段,促使公司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在保障产品生产能力的基础上,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该项目的设备投入。 2、2014 年公司通过资本化运作,收购了诸暨辰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和诸暨华商进出口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均具有良好的生产制造设备,对公司生产能力提升形成了有益补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电袋复合除尘器和旋转电极式电除尘器相关部件的生产任务,从而对母公司自身的生产需求有所下降。 3、为提高个性化环保装备的制造速度、降低工人劳动强度,近年来公司持息系统,提高制造链数据共享、制造协同和周期管理能力。在此基础上,开展电除尘器关键部件的智能化、标准化、规模化制造技术研究,依靠自身能力采用自行设计、自行生产或定制加工等方式,试制出旋转阳极板自动生产线、阴极线自动焊接成型生产线、480 轧机自动生产线、开卷校平纵剪生产线、自锁式六关节机器人、自动化立体式仓库等智能化生产设备,实现关键部件由单一制造向连续制造、标准制造转变,大幅度降低了设备采购费用。 4、公司积极培育、孵化当地中小企业实现协同制造模式,建立形成紧密的协同制造体系。公司自行加工核心部件,其他部件通过外协分包加工。目前公司拥有稳定的外协制造体 40 多家,为公司承担 30%左右的制造任务。通过协作分包,不仅分流了公司自身的加工任务,降低了生产压力,减少了对生产设备的直接投资,更有利于公司专注于前沿技术和高端市场,提升核心竞争力。从而极大降低了对于公司自身相关项目建设的需求。 5、项目产品主要技术指标粉尘排放浓度≤20mg/Nm3,以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3)要求。迫于我国严峻的大气污染形势,2014年 9 月国家发改委等三部委发布《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要求燃煤机组粉尘排放浓度≤10mg/Nm3,我国燃煤电站烟气“超低排放”市场全面井喷。面对国家政策变化,为快速抢占市场,公司开始研发、推广和生产低低温电除尘器、湿式电除尘器和高效脱硫除尘一体化装置等新技术和新产品,在一定程度下减少了本项目产品特别是旋转电极式电除尘器的销售和生产,间接影响了本项目投入。 综上,公司当前制造体系已具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型燃煤锅炉微细粉尘减排技术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的规划产能,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本着有利于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中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 募集资金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分析 1、大气污染治理设备制造业垫资生产模式下营运资金需求较大 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除尘器、气力输送设备、烟气脱硫设备、电控设备的研除尘器、垃圾焚烧烟气处理设备及电控设备等,并为上述产品提供安装服务。公司从事的大气污染治理设备制造行业具有较为显著的垫资生产特点,即行业内厂商在获取客户订单并与之签订销售合同时,一般只收取部分客户预付款,其后需要以大量自有资金垫付生产过程中的各项支出。 公司产品属于工程类项目,产品生产建设周期较长,从接收订单组织生产到安装验收完毕,新建类项目一般 1-2 年,改造类项目为 3 个月左右。公司事先需要垫付大量的流动资金来进行原材料采购和组织生产,因此存货占用公司大量的营运资金。截至 2018 年末,公司存货金额为 247,979.72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41.90%。 同时,公司改造项目的客户一般在合同订单签订时预付合同金额 10%作为预付款项,在公司生产过程中会根据合同约定支付 30%的款项,项目验收合格后,再支付 50%的合同金额,剩余的 10%合同金额会作为质保金在项目运行一年后支付给公司。公司国内客户主要为五大发电集团和各地电力分公司,客户信用良好,但是付款周期长。应收账款占用了公司大量的运营资金,截至 2018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含应收票据)为 154,090.51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 26.04%。 2、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需要充足的流动资金来满足投资项目的运营与管理,同时满足公司业务不断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公司新承接的 PPP 项目,前期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截至2018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75.50%,资产负债率较高。公司运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当前制造体系已具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型燃煤锅炉微细粉尘减排技术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的规划产能。公司本次变更剩余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决策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规定,不影响公司制造体系总产能,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议案相关内容,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不影响公司制造体系总产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与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暨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根据市场发展趋势做出的合理调整,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暨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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