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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希望:关于发起设立沈阳新希望现代农业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

时间:2019-10-10 10:35   来源: 东方财富    作者:谷小金  阅读量:11922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19-93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起设立沈阳新希望现代农业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落实公司农牧食品产业一体化发展战略,促进公司农业产业链的拓展并优化区域布局,2018 年 7 月 10 日,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广东新希望新农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金橡树投资控股(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橡树”)与广东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母基金管理公司”)共同设立广东新希望新农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新希望”)。广东新希望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金橡树持股比例为 80%,母基金管理公司持股比例为 20%。 现广东新希望拟通过基金方式,以投资促进公司产业链发展项目快速落地和推进,拟与金橡树、沈阳财盛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下称“沈阳市引导基金”)共同发起设立总规模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的股权投资基金——沈阳新希望现代农业股权投资基金(暂定名,以工商核名为准)。其中广东新希望认缴出资金额 10 万元,出资比例为 0.01%;沈阳新希望农业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拟由金橡树全资设立)认缴出资金额 100 万元,出资比例为 0.1%;金橡树认缴出资金额为 6.999亿元,出资比例为 69.99%;沈阳市引导基金认缴出资金额为 2.99 亿元,出资比例为 29.90%。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起设立沈阳新希望现代农业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子公司及合作方基本情况 1、广东新希望新农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 106 号(自编 1 号楼)X1301-E4848(集群注册)(JM) 法定代表人:赵亮 注册时间:2018-07-05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管理。 股权比例:金橡树投资控股(天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80%,广东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20%。 该公司已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工作,登记编码为 P1069278。 2、金橡树投资控股(天津)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 B座二层 202 室 注册时间:2015-08-05 法定代表人:陶煦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 股权结构: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金融资产除外);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询;企业重组、并购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企业形象策划;公关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凭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饲料的批发及零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 3.沈阳财盛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 328 号(801) 注册时间:2018-4-11 法定代表人:王琳琳 注册资本:人民币 24,145.71 万元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科技投资、基础设施产业投资。 该公司股东为沈阳盛京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沈阳盛京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为沈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 66.67%)及沈阳市财政局(持股 33.33%)。 三、基金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沈阳新希望现代农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或“子基金”) 2、基金规模: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10 亿元 3、基金期限:3+3 年(基金投资期 3 年,退出期 3 年) 4、基金类型:有限合伙制 5、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 6、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广东新希望新农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出资方式: 序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 认缴比例 号 (万元) 1 广东新希望新农业股权 普通合伙人 10 0.01% 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沈阳新希望农业投资有 普通合伙人 100 0.10% 限公司 3 金橡树投资控股(天津) 有限合伙人 69,990 69.99% 有限公司 4 沈阳财盛投资基金有限 有限合伙人 29,900 29.90% 公司 8、出资进度:基金设立后,基金管理人根据项目投资计划向各合伙人发出实缴出资通知,合伙人按通知要求于各期实缴出资。 9、投资方式:参与未上市公司股权投资(包括增资、受让存量股权、与其他方共同新设公司等方式)及其他法律允许的投资方式。 10、投资方向:以支持公司战略部署为目的,进一步加快区域布局,基金将全部投资于沈阳市范围内的饲料、养殖领域的产业项目,目前确定以位于沈阳新民市、康平县两个合计规划年出栏 300 万头生猪养殖项目为投资标的。 11、退出方式:上市公司并购(本公司具有优先收购权)、按投资协议约定转让给其他投资者、有利于投资增值的其他退出方式。 12、基金管理模式 投资决策委员会为该基金投资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3 人构成,其中基金管理人广东新希望委派 1 名,沈阳新希望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派 1 名,外部顾问方佛山市融创时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1 名,投资决策委员会所表决事项应当经决策委员会委员全票通过。 为保证基金投资策略的执行,该基金将严格履行公司关于项目投资、退出的内部审批程序,待基金拟投资项目履行完毕公司项目投审会程序后,再执行基金层面的相关流程。 13、基金收益分配方式 合伙企业收到的项目投资收入在扣除 “税费”、“合伙费用及其它费用”后的可分配部分,称为“项目可分配收入”,项目可分配收入按以下顺序分配: (1)首先,返还出资:分配给各有限合伙人,直至其依本项累计分配的金额达到其当时的实缴出资额; (2)如有余额,向基金管理人一次性支付退出期内的管理费; (3)如有余额,向该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该有限合伙人根据本协议累计取得分配总额就其实缴出资额实现每年单利 8%的收益率,计算期间自该有限合伙人相应出资缴付实际到账之日起至其收回之日止(存在多次实缴出资的,应分期、分别计算); (4)如有余额,80%分配给该有限合伙人,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14、沈阳市引导基金让利安排 本基金按照“先回本后分利”的原则进行分配,当合伙人收回全部初始投资本金后,基金归属沈阳财盛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出资在该基金获得的增值收益向基金管理人广东基金公司和金橡树公司进行奖励和让利,奖励和让利比例合计为沈阳财盛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出资在该基金获得的增值收益的 70%,具体依据沈阳市引导基金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15、基金会计核算方式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进行核算,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在审计报告出具后的 15 日之内以信件、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其它合伙人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各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资本账户余额及该会计年度的变化。 16、关于本次及后续是否涉及关联交易情况的说明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该基金自身并不涉及经营具体业务,主要是以股权投资为主。公司参与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主要目的也是通过专业管理和市场化运作,在获取财务收益的同时,通过该基金围绕公司所处产业进行投资与整合,加速公司的产业升级和成长。 该基金投资于沈阳市内的饲料、养殖农业项目,不能排除与本公司产生关联交易的风险。如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履行相关内部决策、报批程序,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17、其他说明 基金中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及权利义务以及公司对基金拟投资标的是否有一票否决权等情况无特别安排。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未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也未在基金中任职。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参与并发起设立系列子基金,将有助于公司利用政府资源、社会资本和金融杠杆,支持公司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快区域布局,拓展农业产业链价值链。 2、存在的风险 (1)股权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本次投资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且基金运行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将可能面临投资效益不达预期或基金亏损的风险。 (2)在基金的设立及运作过程中,公司将充分关注并防范风险,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风险管控,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 3、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该基金参与以股权形式投资饲料、养殖等符合公司战略需要的主营业务方向,能为公司带来如下价值: (1)杠杆优势:通过募集政府引导基金参与符合公司主业方向的产业投资,可以发挥产业基金的杠杆效应,放大我司自有资金投资规模,加快业务布局。 (2)财务优势:通过私募产业基金的制度优势,以基金的方式投资,可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 (3)资源优势:构建公司在沈阳市的农业战略联盟,借助沈阳市引导基金在本地的政企资源,实现投资人资源的优势互补。 (4)示范优势:本基金为公司在沈阳市进行生猪产业链投资及“产融联动”发展的试点,丰富公司在沈阳市产业发展的合作局面,为其他省市的产融联动发展树立典范。 五、其他说明 1、公司承诺:在本次投资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含节余募集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2、根据深圳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的规定,公司将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及时披露本次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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