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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56:ST中天为全资子公司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

时间:2019-11-21 12:02   来源: 东方财富    作者:苏婉蓉  阅读量:9819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 ST 中天 公告编号:临 2019-155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全资子公司青岛中 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为 14,370 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 保在内累计对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4,370 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 司相互提供担保逾期金额为 6.14 亿元人民币。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中天”)于2018年2月12日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山东路支行办理流动资金借款业务,截至目前贷款余额为 8,470 万元人民币;2017 年 11 月 8 日办理动资金借款业务,截至目前贷款余额为 5,9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两笔合计金额为14,370 万元人民币。因以上贷款业务到期,青岛中天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山东路支行申请办理展期业务,由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上述业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署了具有法律效力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变更协议》(_0380300007-2016 年营业(保)字 1020-1 号),将公司所担保的主债权期间变更为 2016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9 年 10 月 15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青 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工商银行青岛山东路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业 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同意为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上述业务承 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担保事项符合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 2019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且尚在该议案中规定的公司及各下属公司相互 担保的贷款余额 36.17 亿元人民币额度内,因此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届时,该担保事项相关合同尚未签署,待签署后将在指定媒体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披露。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与相关方签署《保证合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 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台柳路 179 号和达中心写字楼 B 座 1016 室法定代表人 黄博注册资本 33,000 万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00766725929N经营期限 2004-10-29 至无固定期限 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易燃气体;天然气[富含甲烷的]、液化石油气(以 上不含城镇燃气、成品油、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和禁止、限制、监 控化学品,仅限票据往来);压力管道安装(GC 类、GC2 级无损检测分 包)(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有经营范围 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销售:燃气汽车改装装置、加油、加气站设备、 机械设备;燃料油(仅限重油、渣油)进出口、批发;压缩天然气、液化 天然气设施的建设与经营;自有资金投资管理;绿色能源领域内的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润滑油的 批发和进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科 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19 年 9 月 30 日(未审计) 资产总额 13,923,646,851.58 14,385,132,191.19 负债总额 10,731,758,532.04 11,488,256,542.62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6,023,687,172.09 6,661,592,472.33净资产 1,637,385,578.74 1,456,658,926.07营业收入 3,420,096,380.59 1,077,719,858.52净利润 (724,769,896.36) (217,200,805.92) (二)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被担保人: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8,470 万元人民币 被保证的主债权:1.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甲方依据其与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2 日签订的主合同(名称: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038030007-2018 年(营业)字 00005 号)以及其与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6 日签订的主合同(名称:借款合同要素变更协议;编号:0380300007-2019 年(展)字 0004 号)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2.主债权的金额和期限依主合同之约定。 (二)被担保人: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5,900 万元人民币 被保证的主债权:1.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甲方依据其与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8 日签订的主合同(名称: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038030007-2017 年(营业)字 00166 号)以及其与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6 日签订的主合同(名称:借款合同要素变更协议;编号:0380300007-2019 年(展)字 0005 号)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2.主债权的金额和期限依主合同之约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因青岛中天贷款业务到期,重新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山东路支行申请展期业务共计 14,370 万元人民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为青岛中天提供不超过 14,37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本担保事项尚在公司及各下属公司相互担保的贷款余额 36.17 亿元人民币额度内,因此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不含本次)63.14 亿元人民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63.14 亿元人民币、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2.22 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2.29%;逾期担保累计金额为 6.34 亿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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