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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生物: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

时间:2019-11-26 08:00   来源: 东方财富    作者:肖鸥  阅读量:12820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4 月 17 日《关于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 公司前期回购股份的注销完成等事项需求,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前 后内容对照如下: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1370.6967 万元。 51186.7534 万元。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围为:食品添加剂:红米红、甜菜红、 围为:食品添加剂:红米红、甜菜红、 茶多酚、甜菊糖苷、叶黄素、辣椒红、 茶多酚、甜菊糖苷、叶黄素、辣椒红、 姜黄、姜黄素、番茄红、辣椒油树脂, 姜黄、姜黄素、番茄红、辣椒油树脂, 天然胡萝卜素、叶黄素酯,绿咖啡豆 天然胡萝卜素、叶黄素酯,绿咖啡豆 提取物,虾青素,菊粉,食品用香精, 提取物,虾青素,菊粉,食品用香精, 食品用香料,复配食品添加剂,调味 食品用香料,复配食品添加剂,调味 料(调味油),菊芋全粉、饲料原料, 料(调味油),菊芋全粉、饲料原料、 着色剂(I)辣椒红、天然叶黄素(源 着色剂(I)辣椒红、天然叶黄素(源 自万寿菊)、饲料添加剂甜菊糖苷、 自万寿菊)、饲料添加剂甜菊糖苷、 保健食品、植物提取物、叶黄素微囊、 保健食品、植物提取物、叶黄素微囊、 番茄红素微囊、叶黄素酯微囊粉、 番茄红素微囊、叶黄素酯微囊粉、 (3R,3'R)-二羟基-β-胡萝卜素、银杏 (3R,3'R)-二羟基-β-胡萝卜素、银杏 叶提取物、肉桂提取物、水飞蓟素、 叶提取物、肉桂提取物、水飞蓟素、 迷迭香提取物、蛋白肽、茶多糖、山 迷迭香提取物、蛋白肽、茶多糖、山 2 楂叶提取物、人参茎叶提取物、固体 楂叶提取物、人参茎叶提取物、固体 饮料、杉木油、黄芪提取物的生产及 饮料、杉木油、黄芪提取物、保健食 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 品原料提取物、饲料添加剂香味物质、 售,辣椒干、辣椒粉、辣椒籽等辣椒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及销售,预 制品的采购、生产和销售。收购色素 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辣椒 原料,技术引进及转让,自营和代理 干、辣椒粉、辣椒籽等辣椒制品的采 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 购、生产和销售。收购色素原料,技 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术引进及转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生产、销售、安装:植物油加工设备、 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或禁止 天然植物色素萃取设备、环保设备、 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生产、 石油化工设备(特种设备除外);环 销售、安装:植物油加工设备、天然 保工程;钢结构制作;植物油、蛋白 植物色素萃取设备、环保设备、石油 粉、共轭亚油酸、油莎豆油、油茶籽 化工设备(特种设备除外);环保工 油加工、销售、副产品销售(非食用); 程;钢结构制作;植物油、蛋白粉、 收购:红花籽、番茄籽、葡萄籽、小 共轭亚油酸、油莎豆油、油茶籽油、 麦胚芽、亚麻籽、南瓜子、杏仁、月 水飞蓟籽油、紫苏籽油、共轭亚油酸 见草、核桃仁、辣椒籽、水飞蓟籽、 甘油酯加工、销售、副产品销售(非 玻璃苣籽、火麻仁、沙棘籽、牡丹籽、 食用);收购:红花籽、番茄籽、葡 紫苏籽、藿香籽、米糠、大豆、油莎 萄籽、小麦胚芽、亚麻籽、南瓜子、 豆、油茶籽;毛油加工及销售。以下 杏仁、月见草、核桃仁、辣椒籽、水 限分公司经营:辣椒红、甜菜红、姜 飞蓟籽、玻璃苣籽、火麻仁、沙棘籽、 黄素检测服务;辣椒处理、粉碎、磨 牡丹籽、紫苏籽、藿香籽、米糠、大 粉、造粒,辣椒红的生产和销售;叶 豆、油莎豆、油茶籽;毛油、其他方 黄素、叶黄素酯、番茄红、姜黄素、 便食品、蛋白粉加工及销售。以下限 绿咖啡豆提取物、虾青素、红米红、 分公司经营:辣椒红、甜菜红、姜黄 甜菊糖苷、红曲米、甜菜红萃取、调 素检测服务;辣椒处理、粉碎、磨粉、 配包装;菊粉、菊芋全粉生产及销售; 造粒,辣椒红、保健食品原料提取物、 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食 饲料添加剂香味物质、混合型饲料添 用植物油(全精炼)(分装)、棉籽 加剂、食品用香料的生产和销售;叶 油、葡萄籽油、玉米油、红花籽油、 黄素、叶黄素酯、番茄红、姜黄素、 大豆油(分装)、葵花籽油、分提棕 绿咖啡豆提取物、虾青素、红米红、 榈油、食用调和油;植物油、蛋白粉、 甜菊糖苷、红曲米、甜菜红萃取、调 共轭亚油酸加工、销售、副产品销售 配包装;菊粉、菊芋全粉生产及销售; (非食用);收购:红花籽、番茄籽、 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食 葡萄籽、小麦胚芽、亚麻籽、南瓜子、 用植物油(全精炼)(分装)、棉籽 杏仁、月见草、核桃仁、辣椒籽、水 油、葡萄籽油、玉米油、红花籽油、 飞蓟籽、玻璃苣籽、火麻仁、沙棘籽、 大豆油(分装)、葵花籽油、分提棕 牡丹籽、紫苏籽、藿香籽、米糠、大 榈油、食用调和油;植物油、蛋白粉、 豆;毛油加工及销售;棉短绒、棉壳、 共轭亚油酸、共轭亚油酸甘油酯加工、 黑米渣、脱酚棉籽蛋白、酸化油、棉 销售、副产品销售(非食用);收购: 子糖、醋酸棉酚、棉籽蛋白肽、天然 红花籽、番茄籽、葡萄籽、小麦胚芽、 叶黄素(源自万寿菊)、棉子低聚糖 亚麻籽、南瓜子、杏仁、月见草、核 的生产及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散 桃仁、辣椒籽、水飞蓟籽、玻璃苣籽、 装食品销售;棉籽粕的采购、生产和 火麻仁、沙棘籽、牡丹籽、紫苏籽、 销售;甜菜粕的采购和销售;棉籽收 藿香籽、米糠、大豆;毛油加工及销 购、加工及销售;发酵用棉籽蛋白粉、 售;棉短绒、棉壳、黑米渣、脱酚棉 豆饼(粕)粉、玉米蛋白粉、花生饼 籽蛋白、酸化油、棉子糖、醋酸棉酚、 粉;食品用包装容器的生产、销售。 棉籽蛋白肽、天然叶黄素(源自万寿 菊)、棉子低聚糖的生产及销售,预 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棉籽 粕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甜菜粕的采 购和销售;棉籽收购、加工及销售; 发酵用棉籽蛋白粉、豆饼(粕)粉、 玉米蛋白粉、花生饼粉;食品用包装 容器的生产、销售。3 第二十条 公司现有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条 公司现有股份总数为 51370.6967 万股,均为普通股。 51186.7534 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 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 合并; 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股权激励;4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购其股份的。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公司 购其股份; 股份的活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 股份。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 (一) 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5 方式; 进行。 (二) 要约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 (三)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 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 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 条第一款(一)项至第(三)项的原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 因收购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 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规定收购 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 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 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 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6 项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不得超过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 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 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 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 转让给职工。 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 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 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 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3 年内转 让或者注销。7 第一百〇二条 首届董事会的董事由 第一百〇二条 首届董事会的董事由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以后每届董事会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以后每届董事会 的董事候选人由上一届董事会或具有 的董事候选人由上一届董事会或具有 提案权的股东提名,增补董事由本届 提案权的股东提名,增补董事由本届 董事会或具有提案权的股东提名,提 董事会或具有提案权的股东提名,提 名人选提交股东大会选举。每届任期 名人选提交股东大会选举。每届任期 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 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可由股东大会 无故解除其职务。 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 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 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 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 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 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 董事职务。 董事职务。 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董事可以由 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董事可以由 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 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 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 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 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特此公告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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