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宇嘉:解决“类住宅”关键在于土地市场化改革
时间:2017-05-06 11:35 来源: 互联网 作者:苏婉蓉 阅读量:17276
五一小长假之前,上海市发布了《关于加强本市经营性用地出让管理的若干规定》,要求办公用地不得建设公寓式办公,商业用地未经约定不得建设酒店式公寓等“类住宅”;土地出让合同要明确商办持有比例和年限,持有期内不得转让;经营性物业要明确长期持有的比例;社区或住宅配套商业要长期持有。
这并不是一个孤例。此前在3月份,北京和广州就曾发布打击“类住宅”的一揽子政策,从销售对象(仅限企业)、设计报建(限制最小分割单位)、暂停贷款、停止项目审批等几个死角,全面堵死“类住宅”的生存空间。
“类住宅”缘何泛滥,地方政府为何要果断出手呢?
首先,商业办公(有其城市外围)租或售,都存在资金回笼周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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