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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禁超3464元

时间:2017-05-08 12:32   来源: 互联网    作者:张璠  阅读量:9066   

中国江西网南昌讯 记者修杰淼报道:7日,记者从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本月起,南昌市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标准,年度月缴存额上限不能超过3464元。

按照规定,自2017年5月起,月缴存额(包括单位、个人两部分,下同)超过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2016年度月缴存额上限的单位职工,须全部调整至年度月缴存额上限(即3464元)范围内。缴存单位在办理5月份汇缴核定前,须将所有超上限缴存的职工月缴存额调整到位。

单位经办人

到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或登录中心官方网站下载《年度调整缴存清册》

准确填报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并按缴存比例分别测算职工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将加盖单位印章的《年度调整缴存清册》(一式两份)及其电子版报送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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