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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频三: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19-06-20 09:49   来源: 东方财富    作者:叶知秋  阅读量:7581   

股票代码:300647 股票简称:超频三 公告编号:2019-055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05月17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下同),其中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为30,000万元。公司最终授信额度及期限将以实际与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公司部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同意为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担保事项以银行与控股股东实际签订的具体担保协议为准,担保金额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04月25日、2019年05月17日分别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7)、《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48)。 近日,公司收到了由兴业银行签署发回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由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作为保证人分别签署的保证合同均简称为“合同”),现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二、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2、保证人: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 3、债务人: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19,2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在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基于前述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属于被担保债权。前述被担保债权与最高本金余额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7、保证期间:自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17,461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0.24%,且均为本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四、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杜建军)》; 2、《最高额保证合同(刘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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