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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998:方盛制药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结果的

时间:2019-06-30 11:56   来源: 东方财富    作者:安靖  阅读量:19004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19-051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9年6月27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20万股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盛制药”或“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于2019年6月27日完成了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核与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情况 2019年3月14日,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9年3月14日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向23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12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1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19年6月10日,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因此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3人调整为21人。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19年3月14日 2、授予数量:120万股 3、授予人数:21人 4、授予价格:3.14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授予对象情况:姓名 职位 获授的限制性股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 票数量(万股) 授予总量的比例 当前总股本比例李智恒 财务总监 30 25% 0.07%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90 75% 0.21%(业务)骨干(共计20人) 合计(共21人) 120 100% 0.28%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48个月,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和24个月,限售期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计算。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过户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公司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次 自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50% 解除限售 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次 自预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50% 解除限售 留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2019年5月17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验字(2019)2-14号”《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就方盛制药截至2019年5月10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予以审验。经该所审验,截至2019年5月10日止,公司已收到21名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3,768,000元,新增股本人民币1,200,000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437,822,720元,实收资本人民币437,822,720元。 四、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19年6月27日完成了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核与登记工作,并向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120万股。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张庆华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56,619,5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35.87%。本次授予完成后,张庆华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不变,占公司新股本比例将降为35.77%,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证券类别 变更前数量(股) 变更数量(股) 变更后数量(股) 限售流通股 11,426,000 1,200,000 12,626,000无限售流通股 425,196,720 0 425,196,720 合计 436,622,720 1,200,000 437,822,720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对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影响。董事会已确定股权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9年3月14日,根据预留部分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则2019年-2021年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年份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合计 各年摊销限制性股票 227.25 121.20 15.15 363.60 费用(万元) 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预留部分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解除限售和回购注销的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成本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股权激励成本的摊销对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各年度净利润有所影响,但是不会影响公司现金流和直接减少公司净资产。而且,若考虑到股权激励计划将有效促进公司发展,股权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字(2019)2-14号)。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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