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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环境: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时间:2019-09-25 12:12   来源: 东方财富    作者:柳暮雪  阅读量:18889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9-058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3日召开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内容进行修订,前后对照表如下: 本次修订前 本次修订后第八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总裁担任 第八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司的副总裁、财务总监(即财务负责人)、总工程 的副总裁、财务总监(即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师、总设计师、董事会秘书及总裁助理。 及总裁助理。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 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设董事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长一人。 人。 根据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董事会应当设立战略根据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董事会应当设立战略 与业务发展、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与业务发展、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 并制定相应的工作细则。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员会,并制定相应的工作细则。专门委员会成员 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全部由董事组成。 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 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总裁 1 名,副总裁若干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总裁 1 名,副总裁若干名。名。 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和总裁助理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总工程师、总设计师、董事会秘书和总裁助理为 会聘任或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第一百二十六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第一百二十六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 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人员。 本议案尚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时,一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通过后授权公 司管理层可按有关审批、登记机关要求进行文字性修订,并办理《公司章程》及有关其 他事项的登记备案等手续。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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