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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工:公开发行2017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

时间:2017-03-09 14:22   来源: 互联网    作者:竹隐  阅读量:6636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可续期 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388号文核准,上海建工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获准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可续期 公司债券。根据《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 一期)发行公告(面向合格投资者)》,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 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 币1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其中,品种一基础发行规模为5亿 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品种二基础发行规模为5亿元,可超 额配售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各品种基础 规模间和超额配售规模间均可行使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主 承销商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 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但品种一和品种二的合计基础发行规 模为10亿元,合计可超额配售不超过10亿元。 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基础期限为 3 年,以每 3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3 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品种二基 础期限为 5 年,以每 5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 续期选择权,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5 年),或选择在该周期 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 工作已于2016年3月8日结束,本期债券的最终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发行价 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其中品种一的最终发行规模为10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 4.78%;品种二的最终发行规模为0亿元。 目前本期债券已全部发行完毕。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可续期公司债 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可续期公司债券 (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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