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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车闯红灯与机动车相撞还把机动车给告了,责任在谁?

时间:2017-07-11 10:28   来源: 中华网    作者:醉言  阅读量:7816   

在讨论责任之前,应当先看这个电动车是否属于真正的非机动车。

电瓶车闯红灯与机动车相撞还把机动车给告了,责任在谁?

小懿突然先不想说相关法律法规,会在文章末尾写出来。先吐槽一下对于这种在中国普遍的现象,真的发生了,是否能如愿依照法律法规来秉公执法?我想未必!

按照现在交警的判罚,就算电动车超速(非机动车速度不能超过20km/小时)、闯红灯、走机动车道、逆行等等,电瓶车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也要承担至少20%责任!交警普遍判罚理由就是,路口没有减速、没有注意观察、没有采取正确的避让措施、开车注意力不集中等等……等等……,交警可以找出好多理由判定机动车的错误!如果碰见任性”法官”来个“你不过路口他(她)能往你车上撞”,这时候就变成机动车承担主要责任非机动车次要责任!也别听网上说的和交警理论,鉴定电动车不属于非机动车范围(国家非机动车整车重量40kg以下,速度20km以下)按机动车判罚,因为这些都要你自己去鉴定,这种鉴定机构在你所在的城市要不就没有,要不就是不接待个人客户,人家也怕麻烦找出各种理由不予受理,就算你把鉴定搞定还要通过法院解决,交警咬死你有违法行为你还是要承担责任!绝大部分车主碰见这种事故都会自认倒霉,给违法一方赔偿还要自己修车!碰见好点的交警让对方自己看病,车主自己修车那就是你“祖上积德烧了高香”!

电瓶车闯红灯与机动车相撞还把机动车给告了,责任在谁?

好了,交警来了,拍照取证完后。那个人才肯起来去医院,我朋友陪着,叫她先帮忙垫付医药费。回到事故现场,交警就跟我说,你要不跟他私聊吧,不然就得把车开回交警中队,因为我机动车不管怎样,都负次要责任!就吧啦吧啦的,说帮我说说情,赔个两千完事了,不然把车开走就不好处理了。

最后,我没听交警的!我说一切依法处理!交警很无奈地说,你这是浪费时间。我开始没当回事,打不了这两天辛苦点,因为上班地点很远,所以才买的车~也没公交,所以就想快点解决!托了关系,第二天就去交警中队了,以为可以搞掂,谁知道在那里待了一个下午!!交警还是劝我赔偿摩托车车主!!由于被拖得太累了,工作事情也多,最终还是妥协了,赔了一千多+医疗费。这口气真的到现在都吞不下!可是有什么办法?就像上面说的,机动车怎样都要负责

电瓶车闯红灯与机动车相撞还把机动车给告了,责任在谁?

有网友就说!

电瓶车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电瓶车负主要责任是肯定的,机动车没有过错也要负次要责任!这是我们交通安全法里一个在我个人看来非常奇葩的条款。按照民法通则,有过错才要承担民事赔偿,可是,为了体现所谓的人文关怀,为了所谓的保护弱者,硬生生地让没有责任的机动车要承担必要责任!这合理吗?既然闯红灯,说明自己都不把自己的命当一回事,凭什么让别人为你买单?!

我觉得真的很有道理!

电瓶车闯红灯与机动车相撞还把机动车给告了,责任在谁?

好了,下面是相关法律法规!用得上的朋友可以看看!

1、如果相撞的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则可适用无过错原则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2、如果相撞的电动车属于机动车,应适用过错原则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那么怎么判断相撞的电动车是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

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除以上时速和重量的规定外,标准还对电动摩托车动力性能、转向、灯光信号等多方面的安全技术要求进行了规定。国家标准委表示,电动摩托车是摩托车的一种,“符合标准的电动摩托车按照机动车管理”。

据了解,目前市面上90%以上的电动车都不符合上述规定,仅时速最高就已经达到50km/h,属于超标车辆,按照规定应该纳入机动车范围中,需持证上路;另外,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行驶,并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等。若达不到这些标准,都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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