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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93:宜宾纸业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时间:2019-10-04 16:24   来源: 东方财富    作者:竹隐  阅读量:17385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简称:宜宾纸业 公告编号:2019-044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9 月 24 日(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 份情况: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7,753,801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61.5335(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 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易从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4 人,其中独立董事胡蓉、张晓玉、周静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6 人,出席 5 人,其中监事徐虹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王强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梁好、王丕成列席本次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1、议案名称:《关于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77,753,80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2、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序号 会议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2.01 《关于选举董事候选人李欣 77,752,811 99.9987 是 忆为公司董事的议案》2.02 《关于选举董事候选人罗大 77,752,811 99.9987 是 川为公司董事的议案》3、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3.01 《关于选举监事候选人吴晓 77,752,811 99.9987 是 琳为公司监事的议案》(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序号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票 比例 数 (%) 数 (%)1 《关于拟对<公司章 2,001 100.000 0 0.00 0 0.00 程>进行修订的议案》 0 00 002.01 《关于选举董事候选 1,011 50.5247 人李欣忆为公司董事 的议案》2.02 《关于选举董事候选 1,011 50.5247 人罗大川为公司董事 的议案》2.03 《关于选举监事候选 1,011 50.5247 人吴晓琳为公司监事 的议案》(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中,议案 1 为特别议案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三、 律师见证情况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 所。律师:汪衍、张小兰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 备查文件目录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9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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