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赣商财网 > 商业

北京:配偶或子女需具备购房资格才可单独拥有产权

时间:2017-05-31 10:27   来源: 互联网    作者:山歌  阅读量:14727   

原标题:北京:配偶或子女需具备购房资格才可单独拥有产权

近日北京市建委系统升级,网签政策有所调整,变更如下:

已婚购房家庭提交资质审核后,主申请人必须作为新产权人(可单独也可共有);主申请人配偶及子女不可单独作为产权人出现,若配偶及子女需要上房本,则必须与主申请人共有。

旧政策:家庭成员一方有资质,则新房本出谁的名字都可以(外籍人员除外)。

例:已婚无房家庭,男方北京户籍女方外省户籍,按北京家庭提交资质审核。

旧政策下新产权人可以是男方单独产权、女方单独产权、夫妻共有产权;

新政策下新产权人可以是男方单独产权、夫妻共有产权,不可以是女方单独产权。若女方需要单独出房本,则需要以女方为申请人满5年(连续缴纳满60个月)个税或者社保。

据悉,此次网签系统升级,影响范围包括:库存单中未完成网签的已婚购房家庭;后续新签单、新产权的选定。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