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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初步建立全过程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时间:2017-04-06 12:33   来源: 互联网    作者:宋元明清  阅读量:18783   

本报讯 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进一步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理念,在本级预算编报、执行中推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多层次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制。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在顶层设计上建立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和项目管理单位按其职责组织实施绩效管理的多层次绩效管理体制。自治区财政厅制定涵盖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的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及实施细则,指导各单位有效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同时,结合实际制定可操作、易管理的考核办法,推动绩效管理逐步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迈进。

二是多纬度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智库建设。建立财政项目库,要求所有申报财政专项资金的都要细化到具体项目,只有通过绩效目标审核并纳入财政项目库的项目方可视财力纳入预算。完善绩效管理专家库,按照统一的资格条件和标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择优筛选入库专家,2016年底经审核入库专家近400名。健全自治区中介机构库,全区有14家会计师事务所经过公开招标成为可独立从事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的第三方中介机构。

三是全过程开展预算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与部门预算编制实现了“三个紧密结合”:前置项目申报评价,将新申请项目资金绩效审核与当年预算编制紧密结合;事中跟踪检查评价,将执行年度预算绩效目标情况与预算项目调整紧密结合;加强事后综合评价,将上年预算绩效执行结果与下年部门预算安排紧密结合,通过全面开展事前、事中、事后绩效评价工作,适时监督、矫正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延着预定目标推进。

四是全方位强化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加强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与预算编制、资金分配的有机挂钩。评价级别为“优等”的部门,次年预算安排从优,在预算核准、批复等方面开放快速通道;评价级别为“良好”的部门,经过对不足环节改进后,次年预算安排适度从优;评价级别为“合格”的部门,列为预算绩效管理关注对象,督促其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次年预算安排适度从紧;评价级别为“不合格”的部门,列为预算绩效管理严密监控对象,不得进行下一步预算安排流程。

截至目前,自治区财政厅通过组织专家审、第三方机构深度介入评价等方式,对计划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的47个项目绩效目标进行审核,涉及资金33.5亿元;对2016年重点实施的26个自治区级重点项目进行跟踪评估,评价为“优”和“良”等级的项目分别占23.1%和65.4%;对2015年自治区本级112个一级预算单位及所属单位整体支出情况进行了综合绩效评价,全部达到“合格”以上标准。(杨治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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