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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规范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

时间:2017-04-17 15:35   来源: 互联网    作者:李陈默  阅读量:16395   

中国江西网南昌讯 (记者陈璋)为规范南昌市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工作,提高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安全运行水平,日前,南昌市政府印发《南昌市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表示,新建住宅供配电设施建设应实行“一户一表”,由供电企业供电到户、抄表到户、服务到户,享受24小时电力故障报修服务。新建住宅小区必须建设永久性供配电设施,其供配电设施的建设应纳入建设项目统一规划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应与城市配电网规划相衔接,统筹考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接入缆沟和作为电网公共连接点的开关站、配电站、环网站等站房的需要。

新建住宅小区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时,建设单位应及时向供电企业提交施工用电申请,并与供电企业就正式用电容量和供电条件等达成原则性协议。供电企业应及时受理申请,尽快确定供电方案,在相关期限内正式书面通知用户:居民用户最长不超过五天;低压电力用户最长不超过十天;高压单电源用户最长不超过一个月;高压双电源用户最长不超过二个月。

对于老旧住宅小区,《通知》表示,老旧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按产权属性未实行“一户一表”供电的,应由业主委员会自主招募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单位签订长期运行维护协议,由其进行小区供、配电设施运行、维护和故障抢修工作,确保安全供电、修缮及时,费用双方自主协商,从物业管理费用中支出。

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改造工作由业主委员会自行招标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组织实施,经相关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业主委员会可将资产移交给供电公司实行“一户一表”管理,由供电企业供电到户、抄表到户、服务到户,享受24小时电力故障报修服务,供电公司不得拒收。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当地居民委员会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下,代行业主委员会的上述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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