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赣商财网 > 江西

买到过期酸奶 商家赔消费者200元

时间:2017-05-06 15:55   来源: 互联网    作者:牧晓  阅读量:17751   

原题:买到过期酸奶 商家赔消费者200元

5月4日上午10时许,南昌大学前湖校区的学生小峰(化名)在校内商业街的金冠马得利蛋糕店购买了一杯酸奶,发现已过期。店内负责人称并不知情,但是愿意对此事负责。经相关部门的介入和协调,该店给了小峰200元现金作为赔偿。

小峰经常在该蛋糕店购买面包和酸奶。4日上午,小峰购买酸奶后,无意中看到酸奶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发现已经过期3天。小峰返回店内后,蛋糕店工作人员告诉小峰可以重新换一杯或者退款。但小峰在冰柜里拿了一杯酸奶,发现还是过期的。

小峰告诉记者,事后他查看冰柜,发现没有过期的酸奶摆在冰柜内侧,而已过期的则摆放在顾客更容看到和拿到的外侧,他认为这是蛋糕店有意而为的。

5月5日上午,记者采访了该店负责人,其解释称,他们会定期检查店内商品,但可能由于商品过多,过期商品没有来得及清理导致学生购买到了。他们会加强检查,不再让类似的问题发生。

5月5日下午,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食品化妆品监督所组织执法人员对该蛋糕店进行检查,并未发现其在售卖过期商品。经过协调,蛋糕店给了小峰200元现金作为赔偿。

该所负责人詹宏称,由于执法人员当天在店内没有查出过期商品,所以不能对商家进行处罚,只能警告该店,同时协调商家满足消费者的合理诉求。(记者汪清林、见习记者任德志)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